【注】金屋:给所宠爱的女人居住的华丽房子。骊:即骊山,在今陕西临潼,建有供玄宗游乐的华清宫,内有华清池温泉。剑阁:在今四川省剑阁县北,又称剑门关。马嵬坡:在今陕西省兴平县西,杨贵妃缢死此处。太真:杨贵妃为女道士的号。小玉,系传说中西王母的侍女,此处借指随侍杨贵妃的仙女。
【简析】本诗写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只开头一句以汉代唐,其它地名、人名都是实的。诗写于宪宗元和六年(806)冬天,诗人正任屋(今陕西周至)县尉,有一次和陈鸿、王质游仙游寺,经王提议,与陈鸿相约将当时正在民间流传的关于玄宗和宠妃的爱情故事写成作品,陈写成《长恨歌传》,白写了这首诗。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其中有不少名句感人至深,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传诵。诗中戏剧化和神话化的描写和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也是它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的原因。
(来源:小山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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